武穴市龙坪镇财政所“规范五制”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今年来,武穴市龙坪镇财政所规范五项制度,为切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一、规范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前期准备由村两委拟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张榜公示;项目中期施工确定后,做好工程预算,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开工前拍好照片,并由村干部和公益事业理事会成员监督施工过程;工程后期完工后由村民代表,受益群众实地验收,并签署意见,保存好影像资料,申请镇一事一议领导小组验收,对工程合格签署意见申请上级验收,对工程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直至验收合格。
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督促项目村征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村垫付资金一律不入帐,不筹资的村一律取消当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完工结算不是税务完税发票的财政所一律不付款。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做他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
三、规范村级民主理财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民主监督作用。龙坪财政所严格要求村级一事一议资金报帐,必须经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对违反规定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滥用职权挥霍村民筹集资金的发票,村级一律拒签,龙坪财政所一律财政拒付。
四、规范村级公益事业理事会制度。各村成立村级公益事业理事会,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聘请村老干、老党员,会员由热心公益事业群众代表担任会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民事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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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