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切实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性资金。
一是树立服务意识。政府采购作为联系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桥梁和纽带,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始终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采购人和投标人的优质服务上,勤于服务,乐于服务,始终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
二是树立学习意识。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法制性和知识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宽,由此所涉及的业务知识越来越广,学习、掌握运用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成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必然需求。
三是树立法律意识。《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规章构筑了政府采购规范操作的法律法规框架。采购中心在日常工作中立足规范,防范于未然,针对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应严格程序,依法办事,不能“别出心裁”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