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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部门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为确保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改革顺利推进,我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按照上级主管厅局的要求,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准备工作。

  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8月20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雄召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市政府成立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黄剑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万春桥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还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积极研究部署落实。8月24日,市财政局召开政策吹风会。各县市区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税政法规科(股)长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省财政厅8月23日座谈会精神,万春桥局长对营改增试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这项改革。要把这次改革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次大好机遇。二是要突出财政主导。各地要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关系,做到步调一致,稳妥推进。三是要加强调研,摸清底数,把改革对税负、收支影响测算清楚。四是要加强上下联系。各县市区要注意及时报告改革试点情况,特别是对政策疑难问题不得自作主张,要向上请示报告。8月28日,市财政局召集市国税、地税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税政、征管、收入规划科长座谈。会上,对试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制定《咸宁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深入开展调查摸底。虽然市地税局向市国税局在8月20日按时移交了营改增纳税人信息资料,但还不能满足改革的需要。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进一步搞好税源税负测算,预计财政减收增支情况,核实试点后企业税负变化等影响,摸清欠税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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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