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全面实行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农村财政财务监管力度,大冶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实行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截止2012年6月底,全市15个乡镇财经所的154名乡镇财政干部都承担了乡镇财政专管员工作,实现了全市365个行政村(社区)都有固定的乡镇财政专管员,
二是明确任务职责,考核奖惩到位。该局制定了《大冶市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实施办法》、《大冶市乡镇财政专管员考核办法》等乡镇财政专管员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按人平1500元/年的标准从农村财政管理工作经费中单列乡镇财政专管员奖励经费,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乡镇财政专管员给予奖励;安排乡镇财政专管员下乡误餐费15元/天,交通费15元/天;将工作情况与4000元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和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根据《2012-2014年大冶市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上半年,该局已举办3期乡镇财政专管员培训班,培训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财经所都组织了集中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专管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是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监管。乡镇财经所都建立了人口类、资源类、资产类、资金类等乡镇财政专管员必备信息库,建立了乡镇财政专管员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机制和反馈制度,并成立了由乡镇财政专管员组成的财政监督小组,积极开展补助性资金、项目类资金等所有乡镇财政资金的抽查巡查等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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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