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加大农村财政财务监管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作用效益,南漳县采取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建立台账、信息反馈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在全县11个镇(区)282个行政村全面推行财政驻村专管员制度。专管员信息台账已初步建立,为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奠定了基础。
完善管理制度。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制定并下发了《南漳县财政驻村专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驻村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了明确与划分。同时,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为进一步规范驻村专管员工作行为,推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工作职责。以文件形式对驻村专管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固定,进一步明确专管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方针政策;负责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农户的基础资料普查;负责各类财政资金发放的核实及监督检查;负责审查核实各类财政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及资金监管;负责所辖行政村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及“两金”征收;协助处理所管辖行政村因涉及强农惠农资金而引起的各类上访等等。
建立信息台账。以省厅制定的财政驻村专管员必备信息目录为基础,结合实际,设计了一套“南漳县镇(区)财政专管员必备信息表”,并以镇(区)为单位建立“驻村专管员必备基础信息台账”,实行县镇两级信息共享,达到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目的。
强化信息反馈。在抓好驻村专管员制度建立的同时,按照专管员必备信息目录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基础信息变动报告制”。要求每名专管员都有责任将所包行政村内各项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相关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施工进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结合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把信息反馈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及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财政驻村专管员制度全面、稳步地推行。
建立追究机制。对因专管员工作不力、基础数据核实不清、基本情况掌握不实而造成财政直补资金被虚报冒领、项目资金被截留挪用以及村级“三资”管理混乱等行为的,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各种评选奖优资格,并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