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黄冈市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59亿元,占年度任务的62%,同比增长24.5%。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8.51亿元,占年度任务的64.3%,同比增长28.8%,均实现了“双过半”。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5.5%,比年度目标差7.8个百分点。下半年,将着重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采取“四注重”、“四提高”措施组织收入:
一是注重强化责任。要以上半年收入实绩为基础,注重收入的增幅和质量,下大力气组织好收入,强化收入责任,加大督办、收入考核和通报力度,实行分片包干,着力优化收入结构,把握好收入进度和质量,提高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确保地方财力的可持续增长。
二是注重收入调研。要以上半年收入执行情况为依据,加强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和预测,剖析影响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及时研究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防止财政收入大起大落,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快速增长。
三是注重“亩产”税收。要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着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现代服务业、文化及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以亩产税收论英雄”的理念,坚持产业结构优化与税源结构优化相结合,将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与税收贡献密切挂钩,着力培植骨干财源,确保财政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四是注重精细征管。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实行税收网络化、精细化、科学化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严禁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等行为发生。坚持依法治税,积极开展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欠税的清缴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严厉打击各种偷漏税、骗税、抗税以及越权减免税、退税等行为,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地方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