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医改财政投入政策。2012年中央决定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确定的提标新增部分地方财政负担16元,由省级和市级财政6:4的比例负担,市级财政负担6.4元,目前,市财政部门共安排资金3586万元,其中新农合274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841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工作。根据湖北省审计厅文件,已确定汉川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总额为1558万元,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收到实效并顺利实施,目前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卫生部门已将相关建议呈报市政府,积极研究化解方案,落实资金,以按时完成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工作。
三是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客观测算村医补助水平和资金规模,确保村医补助政策落实。目前,对全市389个村840名村医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助资金已测算完毕,预计7月份将全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