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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财政局三措施抓好“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工作

 

 

南漳县财政局近年来认真做好涉密信息保密工作,切实规范涉密信息和涉密信息载体的管理使用。

一、严格涉密信息资料的运行管理。制定“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按照专人管理,专薄登记,专柜存放,专夹传阅的“四专”要求,严把“三密”文件资料的制作与审批、收发与传递、传阅与使用、保存与归档、移交与销毁各个环节的保密管理,做到运行规范,登记详实,去向清楚,查有实物。对存储涉密信息的U盘、录音(像)带、光盘、移动硬盘等磁介质、光介质,以及其它介质和可移动载体均按上述要求抓好保密管理。

二、严格涉密信息资料复印、复制的审核把关。凡复印、复制涉密文件资料必须经原发文单位同意,分管保密工作的局长批准,由保密干部具体办理。确需在单位外复制的,必须到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的复印、复制场所进行,并按照密件进行保密管理。杜绝在没有保密资质认证的复印、复制点复印、复制涉密信息资料

三、严格涉密信息载体的清理清退和销毁工作。对不需要再使用、存档的涉密信息、资料载体(包括软盘、U盘、录制音像带、光盘、移动硬盘等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清退。严格执行《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集中实施,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要求,对凡以文字、数据、图形、视频或者音频等方式记载、存储国家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各类物品,以及其它记载、存储秘密的载体物品(包括重要内部工作信息、资料),需要销毁的统一缴县保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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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