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完善内控机制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安陆市自国库收付中心成立,国库股和预算股分设以来,大力整合国库收付中心和国库股工作职能,积极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和内部管理职能,将全市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建立完整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长效机制,全市所有财政资金一直安全良效运行。
一是高度重视资金安全工作。国库收付中心成立时,在全系统抽调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硬的同志进入收付中心的工作。为了中心的防盗安全,更换了防盗门,配备了保险柜、档案柜。财政收付中心是财政对外的窗口单位,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升财政形象,局领导经常在国库收付中心坐班,一方面是增进与中心工作人员的相互了解,另一方面是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微笑服务。
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财政监督局、非税局、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国库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资金安全监督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清理了国库收付中心(国库股)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内部控制和系统安全等事关财政资金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财政工作人员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要工作程序到位,办理业务时要工作流程到位,手续完备;三要工作责任到位,要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四要安全到位,要注意平时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财产和资料安全。
二是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安陆市2004年正式成立国库收付中心,2007年,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整合了国库股、国库收付中心机构职能,实行国库股和国库收付中心合署办公,对内一套班子,对外两块牌子。设立综合、会计、审核、支付四个工作小组;制定了《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安陆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了规范的岗位职责的考评制度、惩奖制度、轮岗制度,完善了内部稽核制度。在业务上实现了“四个到位”:一是资金审核到位。每一笔财政资金拨付之前先行审核,对手续不完整的坚决予以退回。二是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简化了资金拨付流程,每一笔手续完整的财政资金坚决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出去。三是内部监管到位。实行操作双人作业,印鉴双人保管,票据分开使用,互相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对账定期到位、建立国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健全相互制约和纠错的机制,确保账账、账款、账表相符。
三是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认真按照规范流程办理集中支付业务。
直接支付操作流程:预算单位按照预算股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并向市财政局业务股室提出直接支付申请,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送国库收付中心审核组。审核组根据预算股送达的局领导批示报告审核支付申请无误后,转送支付组进行直接支付。支付组开具《安陆市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支付到收款人或受款单位,开具《安陆市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转会计组。会计组复核领导批示和直接支付申请书,在《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上盖印鉴送人行(财政专户行)。人行(财政专户行)根据《直接支付汇总清算单》将国库资金划入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授权支付操作流程:国库收付中心根据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开具《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国库收付中心送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向预算单位传送额度到账通知。预算单位根据代理行开具的额度到账通知,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开具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将款项支付到收款单位或收款人。每日终了,国库收付中心汇总开具《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人行(财政专户行)根据国库收付中心开具的《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在额度内将国库资金划入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四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内控关。
票据管理: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对票据领购、印制、发放、领用、收回、注销及时登记。票据必须随时签发随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票据遗失和被盗造成经济损失。对过期、作废的票据要加盖作废章,按照票据类别和号码整理订册,妥善保管。实行票据、印鉴分管制,票据、印鉴由三人分别保管,不准签发空头票据或过期票据。
印鉴管理:印鉴、票据做到专人专柜,必须分开保管。国库股(收付中心)公章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使用。国库股印章按原则分人分印管理,会计人员管理单位公章,出纳人员管理个人印鉴,做到人离屉锁,下班入柜,不得随意借用;印鉴保管人员短期离岗或调离时,应在主管会计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国库集中支付令由专人下达,印鉴由复核人员专人管理。
核算监督:国库股(收付中心)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实行会计电算化,总账及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并报建账监管部门予以确认。
内控稽核:国库股(收付中心)采取全面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内控稽核。国库股长、收付中心主任按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的要求,定时对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稽核。稽核内容主要包括,稽核各科目下分户账余额的总和是否与该科目总账的余额相等;稽核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审查凭证中所填列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凭证填制手续是否完备,要素是否齐全,凭证的装订、保管使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定;稽核总账、明细账及各种登记簿的记载是否符合记账规则要求;检查各种凭证、报表、印章保管情况。检查印章保管是否妥善,会计档案的保管、移交是否符合会计档案的规定要求。
支付系统安全管理:认真清理支付系统岗位操作权限,明确工作人员的个人操作权限,加强个人密码管理。严格要求系统管理员不得办理支付业务。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纽带建立覆盖财政内部各股室、预算单位、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资金运行的网上操作、全程监控和信息共享。
五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健全和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按照要求,认真清理专户账户,归并和撤消重复开立的专户账户。在全面清理规范的基础上, 建立了严格的账户审批、备案、年检和专户检查制度。严格按程序开设财政专户,建立财政专户管理档案和年度报告制度,对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实施动态管理。
六是加强代理银行管理,建立财政与代理银行的相互制约和纠错机制。严格选择代理银行和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并与单位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代理银行严格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办理财政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对手续不全,存在疑点的支付业务要积极联络财政部门。
七是开展乡镇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市财政局国库股、财政监督局、农村财政管理局要成立检查小组,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全市乡镇(办事处)财政资金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管理漏洞和资金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八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财政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管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遵纪守法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录用制度、综合考评制度、轮岗交流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切实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行行政问责制,认真落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各岗位、各环节的责任,确保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在实处。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30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