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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城乡居民养老有保障

   自今年71日,郧县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县启动以来,先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组建了具体经办机构,建立了便捷的信息专网。目前,该郧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实施。止目前,郧县60周岁以上的64501人已全部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共计发放金额1700多万元。

   在郧县凡具有郧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以后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全县16-59周岁应保人数35.2万人,前期的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进入信息核实阶段,将于近期开始组织办理参保手续,年底前全县16-59周岁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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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