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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从2012年起对市直35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实行零收费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荆门市政府近日正式发文,从201211日起对市直35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实行零收费。

  按照“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收费最低、办事流程最捷、服务效率最高”的要求和“依法、规范、透明、便民”的原则,这次行政审批零收费主要涉及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文体新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和物价局等10个部门。对市直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属政府性基金、资源补偿类、公共服务类及经营服务性的收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为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荆门市财政局将行政审批零收费政策和项目,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拟定《市直行政审批零收费财政补助办法》,对实施零收费的部门(单位)予以适当经费补助,减少零收费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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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