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五个配套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0] 31号)精神,全面推动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五个配套制度的通知]精神的通知》(鄂纪发[2010]20号)和咸宁市纪委、市国资委等相关文件要求,通城县在全县国有企业当中积极组织开展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在各企业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开展顺利,考评工作圆满结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广泛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省、市纪委及国资委的要求,及时成立了县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县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及时组织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各企业认真学习鄂办发[2010] 31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意义,把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学习教育,切实组织落实。全县10家国有企业全部成立了由经理任组长、党委(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有效推进
按照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各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都及时制定出了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并明确完成时限,分步有序地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具体是:2011年5月至6月排查廉洁风险;2011年7月制定防范措施;2011年8月建立防控制度;2011年9月检查验收评估。同时,各企业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领导人员实施廉洁风险防控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没责任制和经营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年终一并检查考核、验收评估、奖惩兑现,所形成的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局)。县国资局适时组织检查,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求各企业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力求取得实效
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各企业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一是明确企业党委(党支部)、董事会、末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是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党委(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主动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党委(党支部)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企业领导人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分析查找本单位和本岗位存在的廉洁风险,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分管范围的防控工作;第二是要求各企业要搞好监督检查,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全覆盖”的整体要求,在本单位全面实施廉洁风险防控,加强风险排查,明确工作重点,增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县纪委、县财政(国资)局将定期或随机对部分企业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完善,对工作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是要求各企业要落实防控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措施,增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廉洁风险点除了明确防控措施外,还要逐个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岗位职责清晰、分管领导明确,认真落实廉洁风险防控责任制,实行下管一级、上究一级的责任追究原则,建立科学的防控督查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化解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违纪违法问题。第四是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督功效,针对企业管理要素(思想流、人员流、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等),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增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执行力。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新情况,要深入研讨、集思广益、创新思路,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促进防控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把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实现防控流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促进业务流程合理化、绩效监控动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
四、落实责任目标,组织集中考评
2011年9月下旬,根据市纪委、市国资委要求,对照《湖北省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鄂纪发[2011]40号),县财政局(国资局)组建了2个考评小组,分别由县纪委书记、国资局局长带队,召开考评小组培训会,对考评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统一打分标准,对全县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一是开展初评。了解各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情况,各企业向县国资局上交了自查报告,县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在10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初评。二是组织审核。县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情况、自评得分结果、工作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确定对自查得分为90分以上,资料齐全的8家单位进行核查。9月底考评小组完成了对核查单位的审核检查。三是评比表彰。10月初,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明灯同志主持召开了考评工作汇报会,各小组就考评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就拟表彰对象进行了讨论。经过充分讨论、评比,县医药公司、县恒通运输有限公司、通城商场三家企业被评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对不满80分的考核单位,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
五、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快推进企业惩防体系建设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通城财政局(国资局)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工作措施,形成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性。一是加强风险排查。加强对各国有企业廉洁风险信息的全面梳理、科学排查和评估,重点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工作职责等方面风险,增强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防控重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监控责任,优化企业内部权力运行流程,找准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着力点。三是注重总结提高。依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将部分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或推广,并将其固化为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不断提高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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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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