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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财政局采取五制措施提高支农资金拨付效率

  为增强农业财政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荆州市实行支农资金“五制”拨付程序,推进预算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规范资金管理主体和项目建设主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支农资金拨付效率,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资金拨付限时制。对中、省专项转移支付指标文件,以收文之日计算,三日内下达到区。

  二是实行预算执行函告制。对未及时办理拨款手续的项目单位,主动发函告知项目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

  是实行重点项目督导制。对重点项目资金,加强督促力度,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报账。

  一般项目“两次拨付”制。对一般支农项目实行“二次”拨付,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项目建设、资金投向做到心中有数,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是实行绿色通道制。对各类救灾资金,坚持“第一时间”拨付,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时间”效益,先拨付后审核结算。

  截至目前,中、省下达荆州市(市直及市辖区)支农专项转移支付8327.8万元,已拨付6513.8万元,资金到位率达78.21%,实现了资金安全和资金效益的“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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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