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财政先行先试 促进完善两型社会体制机制
为加快鄂州“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鄂州市财政局勇于先行先试,创新财政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适应“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财政配套措施,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构建“两型社会”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财政总收入目标为,从2010年的31.4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00亿元,年均递增26%。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目标为,从2010年的18.67亿元(按新财政体制调整数),增加到2015年的59亿元,年均递增25.9%。同时财政增长模式也要实现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效益提高的转变,由过去从粗放型经济发展中取得财政收入转向以“两型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中获取财政收入。一是根据“两型社会”产业、行业特点,发掘潜力税种,完善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二是强化数据采集分析,进行软件升级,继续完善房地产评税试点工作,促进房地产税收稳步增长;三是争取开征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建立“绿色”税收体系;四是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支脱钩、收缴分离。
(二)构建“两型社会”财政支出优化机制。对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着力建立起一个支出合理增长、内部结构有保有压、支出行为规范有效、管理方式现代化的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公共财政支出运行机制。对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产业、行为,财政要坚决进行激励支持;对不利的则要坚决限制、退出。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预算管理机制。设立相关“两型社会”建设绩效考评专项指标,特别是要增加全民创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指标的权重;二是建立“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和分配体系。通过向上争取、预算安排、征收专项收入等方式,筹集“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激励、约束、补偿、绩效”原则进行分配,提升整个区域经济的活力和动力;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分类供给机制,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综合奖补工作,推行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设施建设民主决策制度;四是建立“绿色”政府采购制度。要加大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企业产品技术的政府采购力度,尽快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环保、节约资源产品技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以政府“绿色采购”推动区内“绿色消费”模式形成,促进环保节能产业大发展。
(三)搭建“两型社会”科学发展的融资平台。“两型社会”建设是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无论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的提供,还是“两型产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投入,单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因此,要大胆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一是研究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两型社会”建设;二是根据项目特点,政府投资向多种方式转变,如BT模式和BOT模式;三是以现有城投公司为母体,以政府投建公益性项目配套经营性资源为手段,成立生态环保、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及功能区等国有投资公司,承接并实施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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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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