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四举措为“粮食三补”资金保驾护航
“粮食三补”资金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对种粮食农民实行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为了确保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来凤县财政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为该项资金的发放保驾护航。
一是健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的财务公开、村级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各乡(镇)财经所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补贴兑付情况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直补资金兑付的程序和手续。县农村信用社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补贴资金存入每个农户的存折;财政部门通过通告、“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媒体等方式宣传到每个农户;县农村信用社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一折通”方可向农民兑付补贴款。对集中代领行为予以抵制,对行政干预取款行为予以拒绝,对不凭农民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存折领取补贴款的予以拒付。
农民补贴款不得由乡(镇)部门和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用于抵扣任何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兑付。
三是健全直补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核实每个农民的种植面积、农民的补贴凭证等资料,各乡(镇)财经所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四是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各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经所、信用社等部门要分工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直补工作。要加大对补贴资金拨付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措施不力和违规抵扣、截留、挤占、挪用农民补贴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月31日前,来凤县2329万元“粮食三补”资金已经全部发放至农户“一折通”上,标志着该县2011年“粮食三补”资金发放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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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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