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以“四做”强化支农项目管理
近年来,荆州市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管理出安全、管理出效益、管理出生产力”资金监管理念,全面推进财政支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大财政支农项目监管力度。
一是做好资金监管。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根据财政支农项目特点,我市财政部门普遍采取了“先行预拨、滚动报账、资金直达”的“全过程、无缝隙”的跟踪管理模式,程序规范,监管有力,有效杜绝了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是做好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发挥支农投入的乘数效应。
三是做好责任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建立了财政支农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对违规的部门和个人,按财政处罚条例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取消申报支农项目资格。
四是做好项目公示。财政支农资金及时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将资金分配、资金管理办法都在网上予以公布;在支农项目区树立项目公示牌,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目标、项目资金来源予以公布。通过“两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完善的制度建设和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了支农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了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筑巢引来金凤凰,管理引来大投入。2010年,荆州市争取财政支农项目取得重大突破,9个县(市区)首次实现支农项目全覆盖。松滋市、监利县、洪湖市、江陵县、石首市等5个县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荆州区、监利县被确定为现代农业粮食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公安县、洪湖市被确定为现代农业水产项目(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重点县;沙市区、荆州开发区获得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其中洪湖市、监利县获得两项重点县资格。每个重点县将获中、省投资1000万元以上,荆州市将获上级财政支农投入过亿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5日

 
 首页
首页 职能机构
职能机构 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 交流互动
交流互动 专题专栏
专题专栏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