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超龄职工实现老有所养 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顺利参保
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切配合,分类实施,经过半年的扎实工作,全市超龄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圆满完成。截止6月30日,宜昌市城区超龄职工8085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5亿元。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1893人参保,征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10万元。此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宜昌市着力抓好“五个加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城区超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督促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为了突出工作重点,方便职工参保缴费,采取了分阶段、分类实施的办法。第一阶段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2月28日,重点做好超龄职工的参保工作,第二阶段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6月30日,重点做好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参保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对工作专班、社保经办机构、街办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政策培训,及时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随时回答参保人员提出的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宣传。1月19日,在《三峡商报》上刊登了《城区超龄职工参保的相关政策解读》,并加印了2.5万份送到各社区,要求各社区把参保的相关规定、截止时间,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张贴到辖区大街小巷和各门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加强经办服务。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工作专班分时段到各区(街办、社区)现场办理。设立了专门窗口,确定专人负责,实现一站式办理;并请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相关银行配合,协同作战。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此项工作从启动到结束,市财政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了工作联系协商机制,及时反馈信息,互通情况,积极协商解决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先后5次向市政府专题报送。
解决宜昌市城区超龄职工和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参保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在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惠民政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同。此项工作实施后,取得了五项明显成效:
一是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好评。有的超龄职工第一次领到基本养老金时激动地说:“原来每月都是靠儿女给点生活费,总感到是女儿的拖累。现在好了,每月有了养老金,既减轻了子女的负担,又活得有尊严。感谢市委、市政府,让我们能够安享晚年”。有的超龄职工说:“市委、市政府以实际行动关注民生,从根本上解决了我们这些社会弱势群体老有所养的问题,真正让我们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还有的超龄职工深有感触地说:“真没想到老了还能够跟企业退休人员一样,养老有了保障,这是党和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大善事”。
二是在全省起到了示范作用。宜昌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解决超龄职工和缴费年限不足15年人员的参保文件,得到了省厅的支持和省厅领导的肯定,其做法还在国家人社部《中国劳动》2010年6月第294期上专版刊登。省内多个地市先后到宜昌市学习考察。
三是城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实现了新突破。到目前,宜昌市城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人数和基金收入双增长,城区超龄职工和缴费不足15年人员共参保9978人,占全年城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人数任务的63%;征缴基本养老保险金共计2.86亿元,占全年城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任务的35%。
四是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明显减少。此项工作实施后出现了“三减少”。一是来信来访减少。今年以来,涉及职工群众老有所养问题,到市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来信来访同比减少了56%;二是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市政协委员的提案减少。今年以来,没有一件针对超龄职工等弱势群体养老保险问题的建议和提案;三是政风行风热线减少。今年以来,在《政风行风热线》中针对职工群众老有所养方面的咨询同比减少了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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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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