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五个不让”提升服务档次
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在争创满意机关活动中,以“五个不让”为标准,力求使财政服务更加规范,运转更加高效,管理更加精细,作风更加务实,着力提升服务档次。
(一)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遇。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坚持财为民所理,事为民所急,真正做到服务市场主体、服务预算单位、服务人民群众。对来财政局的办事人员,做到热心接待、用心倾听、耐心解答、真心帮助,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
(二)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强化效益意识,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完善办事程序,对各项财政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一是公文处理:日办日结。二是工资发放:每月12日前由国库收付中心拨付到各代理银行。三是社保基金支付: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支付。四是公用经费拨付:列入部门预算的公用经费,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进度或审核单位申请用款额度后办理支付。五是项目经费审批:对领导已签批同意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原因;对领导签批由财政部门审核调查的项目,10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请示交办领导同意,办理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六是政府采购资金:自接到验收报告、项目施工合同之日的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需延时办理的,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原因。七是其他项目:对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办或向其他部门移交的资金报告,相关责任股室或具体经办人员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提出办理意见和时限,并及时告知有关方面和服务对象。
(三)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出现。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财政工作无小事理念,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起草好每一份文稿,拨付好每一笔资金,处理好每一件事务,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慎之又慎,尽职尽责,确保工作零差错,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绘制办事流程图,编制服务指南,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清晰、便捷的办理程序,一旦出现问题或纰漏,敢于面对,主动承担,做到不推诿、不搪塞,有错必纠,知错必改。
(四)不让不廉行为在我这里发生。增强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生活方式的侵袭。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拨款,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树立和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
(五)不让财政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强化主人翁意识,紧紧围绕 “打造民生服务品牌,建设群众满意机关”的目标,不讲有损财政形象的话,不干有损财政形象的事,不因工作的疏漏导致偏差和差错而损害财政的形象,以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树立和维护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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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