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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东宝区出台新规促进家电(汽摩)下乡购销两旺

 

 

为切实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程序,针对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兑付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东宝区财政局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有效确保了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通知规定,基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一对一”补贴申领方式,只能受理购买下乡产品的农户申报手续,不得接受销售商代办补贴申报。同时,认真甄别农户信息,凡不属于购买人的一律不得申报下乡补贴。切实执行专人负责办理农户家电、汽摩下乡补贴申报,严禁将密匙交给他人办理财政补贴。基层财政每月公示补贴结果,对家电下乡计算机管理系统显示已经领取补贴的农民,要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查。实现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特别是一户购置同类型家电2台以上,及时深入农户家中核查处理。

家电下乡成员单位必须定期召开协调会,就家电(汽摩)下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各负其责加以整改落实。财政、商务、税务等部门不定期对销售网点产品销售、资料审核、录入、报送和财政所资金兑付及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抽查,确保家电(汽摩)下乡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该区已累计受理审核农民购车补贴申请4060份,销售额5595万元,发放补贴资金553万元,其中:汽车857辆,摩托车3203辆;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010台(件),发放补贴资金567万元,其中:冰箱9978台、洗衣机3113台、彩电2673台、空调1667台,计算机285台,热水器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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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