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建立“三制”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近年来,房县不断探索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建立起三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评审专家抽取制度。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从外地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减少抽取专家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
聘请监督员监督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政府采购监督员,对每次招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填写现场监督记录,确保政府采购程序的合法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重大项目回访制度。对较大金额的采购项目,定期回访项目执行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充分征求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采购结果的执行力。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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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