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县财政年均投入200多万元落实“村官”待遇
近年来湖北省郧县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财政年均投入220余万元,探索对在职村干部实行绩效工资管理,对正常离职村主职干部发放生活补贴等激励办法,确保了村干部队伍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在兑现村干部正常工资待遇的前提下,郧县县委组织部出台 《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村干部进行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按照村主职干部人均每年1200元、村副职干部人均每年1000元的标准,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去年,全县共为1146名村干部兑现绩效工资148.99万元。
为解决在职村干部后顾之忧、离任村干部实际困难,郧县县委决定从2009年起对全县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累计任村主职干部满10年、正常离任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村主职干部,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今年2月,该县已将725名符合条件的离任村主职干部2009年生活补贴下拨到全县20个乡镇场,并陆续兑付到每个人手中。近日又将70多万元资金划拨到乡镇场党委,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离任村主职干部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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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