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三个增长”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近年来,宜昌市夷陵区财政部门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优先予以保障,确保了对义务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 2009年,夷陵区荣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称号,是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个重点监测县之一。
(一)保证了教育总投入的逐年增长。夷陵区结合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据全区的财力状况,尽全力保障投入,保证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去年,是全区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一年,也教育支出增长较快的一年,全区完成义务教育总支出21725万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6.4%,同比增加4588万元,增长27.1%,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高15个百分点。
(二)保证了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逐年增长。近来年,夷陵区不断提高义务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去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770万元,同比增加354万元,增长21 %,确保了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中央规定的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315元和中学预算公用经费515元的标准。同时,对农村偏远山区学校和学生数低200人的21所学校,在落实中央标准的基础上,区本级再增加公用经费50 万元。
(三)保证了教师工资的逐年增长。夷陵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师工资政策,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政策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实行网络化统一发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教师个人存折。去年,夷陵区安排资金6200万元,落实了义务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比全区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平均每月高出224元。另外,区本级财力安排资金282万元,将农村教师的绩效工资提高了8%,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去年,将全区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由5%提到8%,增加了6%的补充医疗保险。2009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为31292元,同比增加5926元,增长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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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