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积极化解债务 打造诚信政府
荆州市政府从打造诚信政府入手,高度重视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工作,成立政府债权债务管理专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建立良性循环偿债机制,分类锁定政府债务,加大债务催收力度,积极主动偿还债务,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来,荆州市共化解政府债务6.5亿元,预计到2012年包括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债转贷在内的政府债务将全部化解。
2007年至2009年3年间,荆州市直共回收债权2.4亿元,共偿还债务3.1亿元;3年共争取国债资金由贷改拨8700万元,世行贷款滞纳金返还98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贷改拨485万元,世行贷款利息减免120万元。荆州市财政局积极务实卓有成效的化解债务工作,探索出了许多成功经验,得到了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一是建立还贷准备金制度,从偿债机制上化解债务。近年来,市政府公布了《荆州市政府债务还贷准备金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还贷准备金的来源渠道、具体用途和管理规定;市财政局出台了《荆州市政府债务还贷准备金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统筹还贷准备金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市财政局认真组织落实,2009年已统筹还贷准备金6000万元,其中预算内统筹5000万元,单位非税收入统筹1000万元。
二是建立单位偿债预算,从安排部门预算上化解债务。近两年来,市财政局转变思路和方法,通过编制单位偿债预算,将各单位当年到期应还的贷款直接编入部门预算中,实现了财政部门被动收款向单位主动还款的转变。
三是分类锁定债务,从规范管理上化解债务。市财政局对每个欠款单位进行了债务清理,在债务清理的基础上,用重新签定协议的形式锁定各单位的债务,及时提出分类化解债务的意见,明确相关单位的还款责任。
四是加大催收力度,从采取有效措施上化解债务。实施化解政府债务奖惩办法,对主动还款的单位,按政策给予奖励;对还债不积极,故意逃避债务,特别是有钱不还的债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罚。措施包括:停止项目单位及所在地申报新增贷款项目;停止审批欠款单位购买小汽车和修建办公楼等;停止报批欠债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停止对欠债单位综合性的评先评优。这些措施的采取有效地促进了化解政府债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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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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