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发放灵活就业人员延长期社保补贴
11月9日,恩施州州直灵活就业人员延长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正式启动,当天有180余人领取了30余万元社保补贴。
这次社保补贴发放对象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且在2007年底之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届满而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延长一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额度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据测算,仅恩施州州直就将发放社保补贴477万元,惠及人口达1300余人。
据悉,恩施州各县市灵活就业人员延长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也将于近日陆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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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