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确保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
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强农惠农、调整产业结构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市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并推动下,我市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546家指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销售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等九大类家电下乡产品6612万元,财政已审核发放补助资金334.7万元。销售汽车、摩托车286台,兑付补贴94万元。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市财政局提出了“三到位”的工作要求:
一是认识到位。全市各级财政干部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的理念,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要把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服务要热情,态度要诚恳。
二是领导到位。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影响资金的兑付,就会影响政策的效果。财政部门要主动谋划、主动作为,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及时理顺工作关系。
三是措施到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一项全新事物,政策变化比较快,各级财政干部一定要及时追踪、学习并掌握中央最新的政策,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地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解决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科学调度资金,加快兑付速度,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兑付资金程序和环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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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