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京山县 “四个到位”保障惠农资金“颗粒归农”
2008年以来,京山县财政局积极创新财政惠农资金监管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努力做到“四个到位”,确保该县2.45亿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一、政策宣传到位。每年补贴资金发放前,该局及时将有关惠农政策及补贴政策摘录汇编成册,在京山日报、京山电视台以及京山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重点解读热点政策信息。组织各乡镇财政干部定期深入村组为农户宣讲惠农政策,帮助查询惠农补贴信息,确保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二、申报审批到位。对到户资金,采取先自下而上层层申报、再自上而下严格审核拨付的方式。首先由农户申报,经村民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报乡镇审核汇总,最后移交县财政核准拨付。经过逐级审核的补贴情况最后在村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定无异议后再进行资金拨付。
三、监管发放到位。资金监管按照上级的政策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户核算,专户管理。对每一笔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拨付前有单位申请,拨付中有文件依据,拨付后有审计监督”的程序进行逐一审核。对所发放到户的惠农资金,统一实行“部门核标,财政核资,银行直达”社会化发放;对拨付到项目的资金按照项目进度实行跟踪检查,分期拨款,确保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四、督查检查到位。除定期组织涉农部门联合督办检查外,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由县农村财政管理局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专班,对全县惠农资金发放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同时,将惠农补贴发放情况全面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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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