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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财政投资评审3个月审减资金过千万

   荆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按照政府出台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在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到6月底,开展了21个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算评审,评审金额5.67亿元,审减1.29亿元,平均审减率17.6%。其中:预算评审1.24亿元,审减0.11亿元,平均审减率8.9%,最高审减率35%;概算评审4.43亿元,审减1.18亿元。

一、重规范,健全投资评审机制。制度是保障,制度要先行。评审工作起步开局阶段,将建章立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制定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程序》、《荆门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等10项规章制度,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努力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评审工作机制。

二、重质量,严把评审四关。质量是评审工作的生命。评审中心在工作中严把四关:一是评审人员关。财政投资评审政策性、专业性强,评审中心打破传统用人机制,考察聘请了2名政治思想好、工作作风正、业务素质高并具有基本建设管理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主审,同时逐步建立囊括多行业、多工种的评审专家库;二是源头控制关。每个评审项目均责任到人,签订目标责任制,从源头抓起,实行谁评审谁签字、谁承责;三是现场踏勘关。所有项目评审时必须到现场勘察,评审交流意见时若出现分歧需再次到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必须2人以上,实行相互牵制、监督、跟踪管理。在评审李宁工业园纵二路南段、纵三路南段、横一路工程项目时,通过现场踏勘发现部分路基土方工程已由高新区完成,评审中对路基部分按预算的40%进行了核减,审减金额68万元;四是监督复核关。所有工程项目及每道工序必须实行工程技术人员交叉审核,对大中型项目还要实行三级复核制。

三、重创新,探索评审工作新模式。评审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到项目进度,甚至价格。为不耽误评审项目建设进度,努力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评审中心在传统评审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编审同步三结合等评审方式取得良好效果。

编审同步即预算编制和评审同步完成。省十三运会将于明年10月在荆举行,为保证与此相配套的场馆、道路等项目建设进度,评审中心积极探索有效争取评审时间的新途径,认真熟悉资料,采取和项目单位、招商单位一起编制预算的方法,实行边编预算、边评审。市体育运动公园周边道路,在将原7条道路(概算3.68亿元)增加2条道路(概算0.45亿元)的情况下,经过评审,投资不仅没有增加,编制预算反而降为2.92亿元(预计),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减了财政资金。

三个结合即:相结合。坚持并重,在严格的同时也注重,真正评出建议、评出良策。在城建道路评审过程中,发现所有道路存在两侧设盖板沟、过路盖板沟补强钢筋配筋过高等设计浪费问题,评审中心积极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得到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公司的采纳,准备在体育运动公园周边道路试行。在评审科技三路续建工程时,发现项目单位申报的预算中碎石垫层漏项,审增27.77万元,该项目其它审减12.35万元。真正做到了该增的增,该减的减,客观公正。现场踏勘与市场询价相结合。评审李宁工业园一期给水配套工程项目时,在多次现场勘察,听取项目介绍后,评审中心对部分波动大的建筑材料价格开展价格调查,发现球墨铸铁管等主材价格偏高,80万元的投资项目审减了28.44万元,审减率达35%。规范预算编制与预算评审相结合。中心把规范项目单位预算编制贯穿评审工作始终,在评审李宁工业园3条道路时,项目单位因多种原因3次调整预算,而且都是评审已完成一半时调整更改。对此,评审中心不厌其烦,认真重新审减,以良好的作风,优质的服务,过硬的本领,为预算编制把住关口,赢得项目单位的赞誉。现在与财政投资评审有过业务交道的项目单位,都能配合财政投资评审,要求中介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财政评审关口作用逐步显现。

四、重管理,强化评审队伍建设。重视和加强队伍政治、业务学习和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评审队伍。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评审人员省内考察学习,参加财政厅组织的评审会议和培训及到省外评审实践等,了解评审信息,沟通评审情况,交流评审经验。同时通过鼓励评审人员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参加评审资质考试等方式,培养后备队伍。二是树立服务意识。为取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中心克服各种困难,尽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缩短评审时间,目前市规定的评审时间是全省的一半,是全国的三分之一。如评审李宁工业园三条道路仅花了市规定时间的一半,为省规定时间的四分之一。为保证评审质量,评审人员白天冒着风雨赶赴现场勘察,晚上回办公室及时整理资料,加班加点出具报告。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制定廉政建设六不准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单位名义,在评审单位、工作联系单位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擅自向评审单位借用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评审有影响的宴请,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性活动;不准接受公务活动中赠送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准接受评审单位提供的私人免费旅游、度假、探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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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