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三举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
一、以人为本,创建一个和谐环境
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各类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综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切实加强财政“五五”普法教育和综治专题教育,并采取出墙报、贴标语、办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综治工作和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另一方面在全局大力开展平安创星活动和文明优质服务活动。在干部职工家庭中按照十星级家庭评选标准,开展星级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十星级家庭。同时,制定了财政部门文明礼貌用语和财政干部行为规范,在全局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通过创安评星和文明优质活动,不仅提高了财政部门服务质量,密切了邻里关系,而且也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在全局营造了文明健康的生活、工作氛围。
二、规范管理,加强两项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完善门卫制度、水电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调解治保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办公大楼和家属楼大院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二是完善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包括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印章、有价证券、票据、重要文件资料等管理。三是加强财产管理并落实赔偿制。四是明确意外事故及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程序,尽量做到不上交矛盾。五是加强流动和暂住人员管理,立卡建档,随时掌握变化。六是在春节、国庆节、奥运会召开及双休日等期间,做好节假日值班和维稳工作。
(二)加强基础建设。在机关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安全设施基础建设,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四个落实”:一是落实阵地建设。根据“八有”、“八建”、“八上墙”的要求,安排专门办公室,制定完善了综治工作管理办法等多个综治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做到制度上墙,保证综治基础工作建设规范化。二是落实重要股室防盗门及有关安全设施。三是落实办公楼消防设施,添置更新了灭火器、消防栓。四是落实安全用电设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加强领导,抓好三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由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协调、督导、检查综合治理工作,并建立由局属各股室负责人、办公楼及家属区门卫、离退休干部任门栋长组成的综治工作网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研究综治工作至少1次,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解决。
(二)目标责任到位。一是完善综治工作考评机制。将综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责任到人,并把综治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做到与财政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奖惩、同时检查督办。二是完善和严格执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及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综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一律取消股室评先资格,并对股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综治工作档案,把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其晋职晋级直接挂钩。
(三)督办落实到位。一是实行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股室每季度汇报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二是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办综治工作落实情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三建立抽查制。不定期对重点部位,重点股室,如财务室、票证室等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对门卫在岗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责任区夜间巡查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防范措施。
至2008年,咸安区财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2008年还被评为咸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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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