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城市建立五项机制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宣传教育机制。通过新闻媒体专栏报道、会议宣讲、专题学习、优质服务、典型现身说法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投资政策和优惠措施,正确引导全市干部职工强化服务意识、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大力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良好氛围。
联系服务机制。建立市“四大家”领导挂点联系重点企业(招商项目)、企业“点训”干部、职能部门对口联络企业等制度,通过发放政企联系服务卡、银企联系卡,组织开展千人问卷调查、百家企业访谈、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座谈会等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了解经济发展环境现状,帮助协调解决经济发展环境中的问题。
问责评议机制。推行政府系统岗位绩效考核和部门目标管理,落实行政问责制度,提高服务效能,认真开展民主评议部门活动,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议后3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监督惩处机制。发挥监督部门监督惩处职能,全面清理部门涉企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制作《涉企收费明白册》,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和秩序。开展对市直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办理程序,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长效运行机制。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优化工作力量,做到职能互补、工作互动、情况互用、成果互享。组织市直职能部门制定《应城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价费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满足企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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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