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川市财政“四个到位”规范国有资产监管
近年来,汉川市财政局按照“建机构、摸家底、抓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坚持“四个到位”, 使全市52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领导重视,政策宣传到位。积极主动向汉川市委、市政府汇报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了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基础上,将财政部第35号和36号令编印成小册子,下发到各单位学习使用,并通过电视飞播、刷标语、拉横幅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政策深入人心,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创新机制,制度建设到位。先后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 通知》、《汉川市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汉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管理流程》、《汉川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初步确定了国有资产监管的基本制度框架,保障了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规范操作,资产管理到位。在资产配置上,按照“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查—市政府审批—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信息登记”的工作程序办理。在资产处置上,对大宗资产,经单位申请后,报市政府审批,然后交由财政部门,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委托拍卖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或拍卖;对其它资产,经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单位自行处置,但处置收入要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资产使用上,建立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相关制度,加大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的核实。2008年共审核资产配置41宗,金额1530万元;参与资产处置11宗,缴入财政专户691万元;征收“非转经”资产占用费29.22万元,比上年增长91%,监管力度明显加大。
四是部门配合,工作协调到位。在网络管理上,加强与财政信息中心配合,保证网络畅通、数据安全和事故及时处理,保证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平台常年正常运行。在资产配置上,加强与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机构配合,没有资产部门的资产配置批复函,政府采购机构不予办理资产采购手续,国库支付机构不支(拨)付款项。在资产收益上,加强与非税收入管理局配合,专门开设了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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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