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多措并举,完成“普九”化债任务
近日,最后一笔金额为278243.48元的债务直达债权人大冶市还地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手中,至此大冶市学校“普九”债务全部偿还完毕,共偿还债务1485笔、2471万元,为下一步化解镇村级“普九”债务提供了经验。
一是修改实施方案,做到有章可循。全省“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大冶市根据会议精神,在原“普九”债务化解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大冶市“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各部门和各乡镇组织实施。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化债工作。为稳妥推进化债工作,大冶市召开了全市“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会议,会上市监察局就“普九”债务化解的纪律问题专门下发了文件,严明了化债工作纪律,教育、财政、审计三局的有关负责人就我市“普九”债务化解和摸底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严明偿债纪律。大冶市对学校“普九”债务实行校长责任承诺制和终身负责制。各学校校长向大冶市政府签定《大冶市学校“普九”债务化解责任承诺书》,对“普九”债务的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保证债务情况和数据真实、可靠、无误,不出现“糊涂债”、“人情债”和“水分债”,不发生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行为,并承担相关纪律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是加强债务清理,严格债权认定。各学校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对“普九”债务进行清理,整理出债权人的各项资料信息,进行初步上报。大冶市“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审计局、财政局和教育局三个单位的骨干力量对各学校的“普九”债务进行逐校、逐笔、逐项审计核实认定。共涉及负债学校有159所(初级中学39所,小学120所)、项目224个、债务1485笔、债权人1468人(单位)。同时及时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得到了省综改办的充分肯定。
五是加强债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学校对经核实认定的债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的内容除债权人相关信息和债务金额外,还公示了举报电话,公示的字体放大在三米外能清楚辨认。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有异议的债务由审计局和监察局牵头进行复核,对无异议的债务着手进行偿还。
六是债务偿还申请,签订还债协议。由债权人提出申请,填写《大冶市“普九”债务还款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分别由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相关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审计局、财政局按照核实认定的债务金额进行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分别进行直接支付。同时,与债权人签订还债协议,按程序进行债务偿还。
七是筹措专项资金,偿还“普九”债务。按省综改办要求,建立了“普九”债务偿还专项资金账户。筹措资金2471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1902万元,本级配套569万元,全部划入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八是履行相关手续,核销“普九”债务。对已经直接支付给债权人的资金,由学校和债权人凭财政部门支付凭证履行债务核销手续,同时市“普九”债务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九”债务台帐中进行核销。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