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为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山二黄”加大投入
被誉为“汉剧之母”的竹溪县古老戏曲剧种“山二黄”,去年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竹溪县委县政府为保护和发扬该剧种,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将该剧团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二是累计投入资金330多万元,用于山二黄剧团培养艺术专业人才、添置音响灯光设备等文化事业发展投入。三是为鼓励剧团下乡演出,财政每场补100元。去年还为剧团争取到国家财政部、文化部扶持的流动舞台演出车。四是将投入财政资金300万元,新建综合演艺楼。
经积极抢救和有效保护,竹溪山二黄剧种焕发青春,赴省演出的传统剧目,多次捧回大奖。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