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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一是深入基层广泛宣传,了解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为准确掌握当前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和农民工进城务工岗位技能需求,区劳动就业、财政、阳光工程办公室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定期深入辖区67个行政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政策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重大意义及我区开展阳光工程培训的具体工作程序,并对辖区当前各类农村劳动力资源及技能水平状况开展调查摸底,建立起全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库。

  二是紧贴市场需求设立培训项目,加强培训的针对性。为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转移就业率,使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组织专班深入全市各类用工单位开展用工需求信息调查,搜集各种用工需求信息,深入了解市场行情。通过分析和预测,结合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培训方向和应开设的专业。今年以来,根据市场用工及农村劳动力个人岗位技能需求,全区依托阳光工程项目共开设了机动车驾驶、家政服务、电焊工、车工、机动车修理、计算机操作、电动缝纫工、餐饮服务等9个岗位的培训。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培训质量。按照实施“阳光工程”必须突出以转移农村现有劳动力为主体的短期技能培训要求,重点对被我区认定为承担全区“阳光工程”培训的七所培训基地所购买的培训教材及技能培训实践是否紧贴农民工技能需求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严防搞形式主义,降低培训质量。

  四是加强培训代金券发放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直接受益于参训农民工。在培训代金券的发放上,严格执行“一帐五据、一帐三本”制度,同时将监管关口前移,狠抓“第一节课制度”。在各培训基地每期阳光工程培训开班时,由区财政局会同阳光工程办公室组成专班,深入到培训基地现场,核实新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并将培训“代金券”集中为每名参训农民工发放,确保“阳光工程”培训补贴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参训农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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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