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猇亭区财政局乐当失地农民“好会计”
8月20日,湖北省宜昌猇亭区虎牙街办虎牙居委会被征地农民刘启财按时领取了本月养老金。据了解,从今年7月起,该区首批2130名被征地农民已经跟刘启财一样,每月都能按时领取这笔养老金。
“筹措资金是被征地农民生活有效保障的前提,规范的使用是被征地农民生活有效保障的基础。”该区财政局长陈道坤告诉笔者,近年来,该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竭力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他们建立了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形成来源多渠道。每年都按照一般预算收入的1.5%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从土地补偿费总额中提取5%的培训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同时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采取压减行政经费等措施,从财政预算中挤出300余万元资金,率先在全市解决了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自去年7月,市政府出台《宜昌市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来,该区多方筹措资金为全区624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了资金保证,推进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与此同时,区财政开设了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所有社会保障资金都通过专户收支,实行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不与其他任何性质的资金混户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建立了定期与各单位、各居(村)、各银行的对账制度,财政部门对社保专户内资金分类核算,报送专户财务报告。建立健全社保资金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制度,接受市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社保资金的规范使用。
在宜昌市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以前,为了被征地农民及时领取基本生活补助,区财政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实行动态化、社会化发放模式,使社保资金的拨付按照规范程序有效运转,确保资金直达个人账户。资金申报、审批、拨付各个环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资金拨付流程清晰明了。在审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区财政局开设个人银行账户,将资金直达农户手中,有效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或抵扣的违规行为,被征地农民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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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