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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财政局“三举措”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

  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以来,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三门峡市财政局紧紧围绕预算执行管理需要和业务操作实际,采取三项举措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切实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完善动态监控制度建设。根据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印发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明确动态监控内容、管理职责、实施及疑点信息核实、监控核实问题处理及动态监控结果运用等;修订动态监控预警目录,完善细化预警规则,涵盖计划申报、资金支付、银行账户等方面共40余条,对财政性资金支付活动及银行账户进行动态监控,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监管。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资金监控。实行系统自动预警和财政人工审核,有效落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直达资金管理规定。严禁违规划转资金,将财政性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作为监控重点,认真核查资金使用情况;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重点支出进行动态监控,对无预算、超预算等支付行为进行预警,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控,认真核实资金支付原始资料,严格无政府采购计划支出以及未按集中采购目录“应采尽采”等支出的监控,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三是强化预警信息核查整改。针对预警拦截事项认真查找拦截原因,对纯属违规支付业务直接予以冻结拒付。对于尚存疑点的支付事项,通过电话查询、调阅原始资料、要求部门协查等方式进行再核实,确属违规支付或存在资金支付安全风险的事项不予放行,责令预算单位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确属合理支付业务,则由预算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按照支付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逐级审核后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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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