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财政局用足用活返补政策助企纾困保就业
为助力河南省鹤壁市企业稳岗就业,全市财政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供氧”“输血”。
一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助力企业减压减负。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费率由3%至1%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1-6月全市共减征失业保险费7304万元,有效增加企业现金流量,着力降低生产经营压力。
二是缓缴行业社保费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目前全市共缓缴151万元。
三是返还失业保险,助力企业稳岗稳就业。为更好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稳岗补贴省级调剂金3731万元。预计为全市3000多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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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