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持续发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2022年以来,安阳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提标提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提前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286万元,支持做好市本级16014名城乡低保对象、2160名特困供养救助对象、3604名临时生活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支持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进行提高,分别达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同时,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分别达到人均不低于315元、210元。三是规范资金管理,要求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管理,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于每月10日前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对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四是“一盘棋”推进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要求各县(市、区)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要求结合财力状况,于3月底前科学制定本地城乡低保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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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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