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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四措并举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信阳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2020年,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八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实现“大满贯”,综合指数改善率位居全省第三名。2021年以来,信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八项指标仍居全省首位。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增强生态保护能力。结合我市财力实际,对于以前年度结转使用的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优化管理,精确分配项目资金。加强生态补偿金的管理,记好收支台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资金使用。真正做到将生态补偿金用于生态治理,用更好的生态环境指标争取更多的生态补偿金的良性循环。

  二是积极统筹资金,保障生态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市财政不断加大绿色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投入,及时拨付资金9903.4万元,支持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厂运营;争取资金3480万元,支持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共拨付资金10000万元,支持公共交通发展,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方便;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036.78万元,专项用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监控、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升级、烟叶烤房电代煤改造建设等,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给予资金保障;争取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883万元,对浉河区、商城县、平桥区、新县、息县的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山进行修复治理,治理面积为227.85公顷;加大乡村环保事业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2000万元,用于建设和改进乡村的基础环保设施,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

  三是建立奖惩机制,促进生态良性发展。为充分调动县区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潜能和积极性,市财政建立奖惩机制。对我市实现全省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县零的突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全国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新县,市级财政给予500万的生态补偿奖励。同时,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对各县区水质断面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扣缴或奖励,推动我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绩效管理是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金下达过程中,市财政将指标绩效细化到每个项目,绩效目标表与资金同时下达,以达到绩效评价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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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