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探索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
提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重大民生专项工作部署,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提升,郑州市财政局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审核,增强预算编制针对性,建立项目入库制度,加强项目绩效监控,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省出台综合指导性和专项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体推进情况,郑州市先后出台了《郑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郑州市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等9个指导性文件,为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抓好零基预算编制。按照“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市财政、住房保障部门各司其职,每年上下联动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调研和项目排序,规范项目产生程序,建立滚动项目清单;区县(市)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结合年度改造清单,科学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区域年度改造计划,规范项目预算编制,防范债务风险。2020年以来,全市编制财政预算改造小区1056个,涉及15万户、建筑面积1343万平方米。
改革项目入库管理。绩效目标是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近两年,市财政前移项目入库关口,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在业务主管部门列出年度改造清单、科学评估地方财力和对改造小区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的基础上,财政部门逐个审核设置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未审核通过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对绩效目标设置审核通过的1056个入选项目,及时上传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在线监控平台,作为财政支持改造的项目库,改变原来项目不设绩效目标入库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局面。同时,落实资金对接项目,并动态调整改造项目绩效目标汇总清单和资金对接项目清单。
做好绩效运行联动监控。绩效监控以业务主管部门监控为主,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为辅。省、市财政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重点监控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区县(市)每年6月底前应将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到老旧小区改造具体项目,7月—9月,对未下达项目预算、难以落实到项目的上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收回调整使用。收集汇总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相关数据,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预算执行,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补助资金,督促县级财政按照规定的时点,将上级补助资金明确到改造单位或具体项目上;重视规范项目预算下达红线,不将上级补助资金安排到未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未审核通过的项目、不在项目库的改造项目、重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持续抓好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对每年10月15日难以支出的项目补助资金,市财政收回调整使用。2020年收回了未按规定时点发生实际支出的部分改造资金,拿出2000万元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区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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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