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财政局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信阳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工作经验,谋划部署2021年工作,努力做好衔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局党组带头学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时研究优化脱贫攻坚期内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和项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
二、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四个不摘”,充分发挥财政投入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着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继续安排1.9亿元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今年第一季度,市财政已下达中央省市专项资金7.1亿元,全市已对接项目535个,对接资金项目7.2亿元。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财政局及时印发《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县区开展工作。建立项目资金月报统计制度,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项目进展,紧盯难点重点,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调研,提出调整完善财政政策意见建议。深入新县、光山、商城、罗山调研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及财政政策支持情况、脱贫人口就业情况、项目库建设及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对新政策出台前县区存在的疑问提出解答意见。配合上级围绕健全防止缓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提交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为上级调整完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提供决策参考,积极推进我市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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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