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做真抓实绩效自评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
预算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自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科学谋划,多措并举,下大力做“真”抓实绩效自评工作,基本实现所有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自评,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
一、强化自评主体责任意识。为提高自评工作质量,强化部门单位自评主体责任意识,制定《郑州市市级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市级预算自评工作的对象、组织实施、内容和方法、自评结果的报送和复核、自评结果应用。根据“谁支出、谁自评”原则,项目单位自评由市级部门组织资金使用单位自主实施;部门整体自评由市级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各支出处室对自评报告进行初审,预算绩效评价中心最后进行终审,并负责将部门单位自评的填报及复核情况汇总。自评工作责任分工明确,确保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自评工作培训。为进一步提升自评能力,对市直预算部门单位、支出处室、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及第三方机构人员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培训,明确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整体自评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突出反映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的投入管理水平、产出效果和影响力,部门整体的履职效能、管理效率、服务满意度等;明确支出处室、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自评审核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努力答好“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评了怎么样”这四个问题,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通过培训,提高预算单位对绩效自评的重视程度,调动预算单位、部门关心资金绩效的主动性,从源头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三、严格抓好自评报告审核。根据自评审核责任分工,支出处室按照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核实项目资金支出合规性,对照预算项目实际产出和效果进行初审;预算绩效评价中心重点复核绩效自评报告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查看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表、自评价评分表、项目管理资料及综合结论等内容。采取线上审核项目自评价报告,线下审核部门整体自评报告。对发现自评填报的问题,及时退回预算单位按要求重新填报,确保自评报告全面、准确反映预算单位和项目实际情况。
四、建立自评抽查复核机制。在审核单位自评和部门整体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由支出处室、绩效评价中心、第三方机构人员等组成抽查复核小组,采取实地随机抽评方式对部分项目实施再核实。按照项目自评结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确定抽评比例(15%、10%、5%、0%),实际抽评项目数占全部自评项目数量比例超过10%。按照抽查复核时间安排,听取被抽查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汇报,查看项目实施现场,核查绩效自评相关资料,建立抽查工作台账,形成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报告。通过绩效自评抽查复核,进一步提高自评结果严肃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有效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和效率,避免绩效评价自评流于形式。
五、认真组织自评工作考评。按照《郑州市市级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考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对预算单位自评工作进行考评,从自评质量和自评时效两方面考评,主要针对自评报告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和完成时效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将评分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档,其中“好”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六、不断强化自评结果运用。目前,郑州市实现绩效自评与预算安排挂钩,使得绩效自评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发挥真作用。一是自评结果全公开。各预算单位和部门按照自评工作要求,通过市财政局核实之后,将所有项目(涉密项目除外)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二是自评工作真通报。市财政局把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报告的填报质量、及时性和依法公开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作为年度市直部门年度考核的评分依据。三是自评结果真运用。2020年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及抽评结果已作为2021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自评结论为“不合格”、抽评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的项目,预算审核从严、资金安排从紧或取消预算安排。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