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财政局支持返乡创业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鹤壁市财政局把保居民就业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为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提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给予50%贴息,共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34万元。
二、及时拨付就业补贴等各项资金补贴。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好鹤壁市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较好成绩的返乡创业主体给予奖补资金;对被认定为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区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截至目前下达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5224万元。
三、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返乡创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返乡创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各县(区)采购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符合相关规定返乡经营主体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切实支持返乡创业经营主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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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