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以六大举措为抓手助力“三保”政策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洛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帮助基层政府纾困解难,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一)打满“三保”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对全市“三保”工作重要性认识,前移“三保”预算审核关口,对县级“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事前审核,要求各县(市、区)严格预算约束,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重点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在财力困难情况下坚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同时,做好财政收支平衡核算,加大对县级财政收支平衡的监督指导,确保“三保”支出不出现拖欠现象。加大对县级“三保”预算安排情况审核检查,确保在预算安排中不留缺口,保障到位。
(二)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2020年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认真梳理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纳入压减范围的一般性支出,印发《开源节流、过“紧日子” 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方案》,指导要求各县(市、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对于压减出的一般性支出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另外,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出台的,要充分考虑基层财政可承受能力,确保不影响“三保”资金。
(三)兜牢“保工资”底线。面对今年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和突出的财政收支矛盾,为进一步做好县级“三保”工作,按照中央、省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洛财预〔2020〕46号),要求各县(市、区)在人民银行同级国库设立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坚决守住“保工资”底线。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在人民银行设立工资发放专用账户,按照工资支出需求拨付专用账户,防止挤占和挪用。今年以来,市财政已向各县(市、区)工资专户调入专项资金5亿元,下步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加大工资专项资金调度力度,确保县(市、区)工资正常发放。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三保”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我市建立了“三保”应急预案机制,实行县级“三保”支出执行情况月报告制度,高度关注、动态掌握各县(市、区)“三保”工作,尤其是工资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对全市“三保”较为困难的县,为确保工资和各项民生支出发放到位,市财政通过调拨库款、分配一般转移支付予以倾斜等措施,保障“三保”支出落实到位。
(五)加大清理、消化暂付款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财办〔2019〕1号)精神,印发《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清理严格规范管理财政暂付性款项的通知》(洛财办〔2019〕18号),要求各县(市、区)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严控财政对外借款,每年对对外借款进行梳理,通过发放《总预算会计账务对外借款催收通知单》进行催收。同时,做好暂付款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报送地方财政暂存暂付性款项有关数据的通知>的通知》(豫财库〔2018〕19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县(市、区)梳理填报数据,对市本级每笔对外借款会计凭证进行档案管理,要求各县(市、区)做好档案管理,并且上报情况报告。
(六)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一季度,全市民生支出1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一是高标准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我市从2019年起,乡镇、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为200元/月、500元/月、800元/月,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按照每月500元标准拨付,高于省定400元/月标准,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增长机制,确保“两个不低于”要求有效落实。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建立高中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二是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和生均财政拨款政策。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足额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在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我市市直学校按照小学630元/生,初中830元/生,高中1800元/生,特教6000元/生编列公用经费预算。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三是积极推进重点民生实事有效落实。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确保年底前全市公办幼儿学位占比达到50%。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覆盖面达100%。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按照省、市1:1比例对县(市、区)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进行奖励,同时对县(市、区)新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每所1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已累计安排市级奖补资金4715万元。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并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基层行-学校篇进行了展播。四是全力支持健康洛阳建设。今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全民医保体系,筹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资金22.9亿元,将财政补助提高到人均550元,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筹措10.7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03元。筹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4亿元,将财政补助提高到人均74元,保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慢性病、传染病等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措6884万元,用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筹措6375万元,用于城镇计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筹措5718万元,用于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补贴。五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待遇。继续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升到每人每年4400元。2020年已筹措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4.6亿元,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筹措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3亿元,保障困难群体享受医疗待遇;筹措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944万元,用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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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