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全面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水平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河南省新乡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通过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完善监管方式、优化提升服务职能,构建了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长效监管机制,有效提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水平和效能。特别是2018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标本兼治深化问题整改成果,苦练内功提升保障能力,精益求精优化预算资金执行,求实求效强化金融扶贫创新,破解难题筑牢风险防控屏障,全市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支付使用率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2018年全市累计投入扶贫资金共计86006万元,全市有减贫任务的县(市、区)全年到位扶贫资金144086万元(含长垣市),共实施项目1090个,支付金额达142433万元,支付率达98.9%,超过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要求。新乡市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获评全省2017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等级,获批省财政奖励资金850万元。
一、筑牢制度根基,全面规范资金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狠挖问题症结,找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不断扎牢织密制度“篱笆”,从源头防控扶贫资金管理风险。制定印发了《新乡市财政局支持服务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新乡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等多项制度文件,层层细化扶贫资金拨付各环节,规范完善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分配下达、统筹整合、公告公示、绩效评价等全流程操作规则,使资金运行中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有迹可查,努力推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精细化。围绕强化预算执行、保证扶贫资金“零差错”和构建社会资本扶贫投入机制,先后出台了《财政支持服务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扶贫资金逐笔审核 努力实现“零差错”的工作方案》《全市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暨督查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发挥财政职能 引入保险机制撬动金融资本 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一揽子”保险督查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措施。
二、创新监管方式,有效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率先建立监管信息平台。积极采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在全省率先建立涉农、扶贫资金信息监管平台,健全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以市财政局为数据基点,通过记录、查询向各个单位拨付的涉农、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节点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财政部门通过系统能够实现各级各类扶贫资金上下关系咬合,动态监控资金流向最末端。二是创新建立“双轨制”监管方式。推行“双轨制”监管制度,市财政局内设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管资金的不管监督,管监督的不管资金,各支出业务科室负责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日常收支管理,财政监督检查办负责定期组织实施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有效防止“灯下黑”,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持续加大专项督导力度。把专项治理同其他督查、调研等活动科学整合、统筹推进,多次对县(市、区)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的风险排查。建立了领导分片包干的扶贫资金常态化督查机制,由市财政局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分包若干个乡镇,定期督查扶贫政策和资金的具体落实情况,确保全面、真实、及时掌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动态。四是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2019年将把中央级42项、省级39项和市县相对应的纳入扶贫资金管理的资金一并纳入公告公示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优化服务职能,持续扩大政策红利
进一步梳理扶贫资金管理全过程,责成各县(市、区)在财政审批环节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批”。对投资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事项明确最低限额标准,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门槛,杜绝审核过多、程序繁琐和效率低下等问题。围绕政策红利最大化和群众受益最大化原则,制定了《发挥财政职能 引入保险机制 撬动金融支持 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进一步筑牢贫困群众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风险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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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