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助推新开行贷款洛阳地铁项目成功落地
一、站位大局,服务全市重点工作
建设轨道交通,是市委、市政府审视洛阳市市情、厚植发展优势、抢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机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8月,国务院批复《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我市成为全国第42个、中西部非省会城市中首个获批地铁项目的城市。在年度预算编制执行中,市财政局坚持与“9+2”工作布局、“9643”合理有效投资行动计划相结合,始终把地铁项目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明确分工、主动跟进,足额安排年度预算,强化部门工作协调,全力支持项目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资金保障
洛阳市轨道交通一期建设规划,包括1号线全线和2号线一期工程,总长41.3公里,总投资310亿元。面对巨大资金需求,市财政局及早着手谋划,统筹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地铁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地铁项目快速推进提供资金支持。一是设立洛阳市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筹集来源包括洛阳市辖区内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及其他能够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用于洛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期资本金投入、建成项目运营补亏和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已投入运营线路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等。二是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按照省市批准确定的重点方向,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2017年,市财政局争取新增政府债券19.2亿元,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加快工程项目进度,积极破解资金瓶颈,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三、抢抓机遇,全力争取政策支持
一是积极向上对接。为加快新开发银行贷款实施进度,市财政局多次会同市发改委、轨道公司等相关单位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上级部门汇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债务管理、手续办理、工程进度等情况,紧跟上级节拍,第一时间调整、规范申报资料,确保地铁项目有序推进。2017年5月,我市地铁项目初步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列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备选规划。二是抢抓政策机遇。为加快项目推进,2017年5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孟铎带队赴上海新开发银行总部对接我市轨道交通项目贷款事宜。2018年第二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期间,新开发银行正式批准我市地铁项目3亿美元贷款申请,成为该行在金砖国家范围内支持的首个地铁项目,对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提供良好增信支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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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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