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豫政[2016]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9月14日,三门峡市召开全市加强征收管理暨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全市上下健全了机构,配齐了人员,完善了设施,所有市县区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涉税信息采集工作全面依次展开,并且对矿产资源领域、车船税管理、房地产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全市通过综合治税工作完成税费收入24.31亿。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全市上下克服人员少、信息化落后等困难,集中精干力量,开展重点攻关。财政局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地税局、国税局抽取了既熟悉税收政策、征管业务,又精通信息系统的骨干人员,参与项目组,集中办公,对综合治税信息系统的软硬件配置、系统操作进行全程辅导,重点攻关,解决了一个个技术难题。为了加强日常管理,先后制定完善了《三门峡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度》、《三门峡市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管理办法》、《三门峡市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三门峡市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并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为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稳步规范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区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平稳。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市综合治税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先后多次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推进会、协调会,并深入部门、企业了解实情,解决困难,现场讲解各类报表信息模板的填写,确保信息共享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按照第一批进度,已将住建、国土、环保3个成员单位20类信息共享模板全部下发到各成员单位,要求对2012年至2016年底以前的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当前卢氏县、湖滨区对住建、国土、环保3个成员单位采集共享首批信息1800多条,实现了全市涉税信息零突破。2017年起,50多家涉税成员单位将按批次、分阶段全面纳入正常上报轨道,涉税信息将实现质的飞跃。
三、大胆探索,开展税收专项治理。为全力推进综合治税机制建设,维护税收秩序,强化财税征管,堵塞税费漏洞,选取部分县市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大胆探索,开展专项检查,深入挖掘税收潜力,力求做到治理一个领域,规范一个领域,清查一个税种,规范一个税种,将专项治理成果变为长效增收的基础税源。2016年度,全市通过综合治税工作共完成税费收入24.31亿,其中灵宝市抽调9位业务骨干,下设矿山领域税收征管一体化服务、房地产领域税收征管、耕地占用税征管、车船使用税征管、户外广告税费征管、国有不动产租赁税费征管6个专项工作组,总体实现财政收入19.81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8.4%;渑池县积极构建“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撑”为主的矿产资源综合治税工作体系,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治税工作完成税费收入4.5亿,在全省26个资源县市中名列前茅。
下一步,根据省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将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方向,找准定位,履好职责。
一是加强综合治税规范化管理。根据省综合治税工作规划,在抓好首批信息共享任务的同时,按照季度分批、分次全面推进50家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工作,定期深入各县市区督导开展工作,确保全市综合治税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
二是认真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深入基层,深入了解,总结工作先进经验和方法,充分掌握综合治税工作规律。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专项整治探索,加强交流引导,激励先进,提升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再上台阶。
三是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综合治税环境。 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形成宣传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宣传综合治税工作的内容与方法、责任与义务,让社会广泛了解综合治税。对偷税、漏税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黑名单”、“老赖”公布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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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