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多项补贴优惠鼓励农民及外来人员在洛阳市区买房
为鼓励农民及外来人员在城市置业安居,11月30日,洛阳市正式下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及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自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9日,农民及外来人员在洛阳市区购置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契税补贴、贷款贴息、财政补贴“一揽子”优惠政策。
补贴范围:非市区户籍人口,包含驻洛部队现役人员、洛阳籍在外地服现役人员及其家属。
补贴内容:政策优惠期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缴纳契税的100%财政补贴;可享受按揭贷款第一年全额贴息,该项优惠的贴息标准统一按住房公积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每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享受5000元购房补贴。
补贴申请时限:今年12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7月起将不再受理申请。
此次优惠政策补贴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将由相关部门层层把关,购房契税补贴工作由市住建委、市地税局集中审核;按揭贷款贴息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购房补贴工作由市住建委审核,最终将信息汇总后,由市财政部门严格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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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