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局四项措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近年来,安阳市财政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项财政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履职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财政工作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定期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俊岭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工作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和责任人,使“软工作”成为“硬任务”,形成了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廉洁意识。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摆在全局重要日程,采取集中学习、上廉政党课、举办警示教育讲座、组织观看廉政宣传片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和廉政法规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成果,通过开展廉政书画评比、悬挂廉政格言警句、配发廉洁从政书籍、定期编发廉政短信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三是健全内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对财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安阳市财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局内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以及重大政策的出台进行集中研究、集体决策,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全面梳理财政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点,进一步规范流程、明晰责任,加强监督,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实施、使用的全过程运行监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安阳市市级重大资金审批办法》、《安阳市市本级预算管理办法》、《安阳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41项制度,规范了预算执行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形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加快推进财政职能转变。面向社会公开聘请财政政务公开社会监督员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社会监督员,逐步完善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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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