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阳市偃师坚持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大力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使医疗改革凸显公益性。
一、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2年,偃师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3家公立医院及各行政村集体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设立“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对采购资金进行统一管理,采购使用非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低于60%,实现了偃师范围内同药、同质、同价。
二、加强基层医疗人员培训。2012年,偃师市培训乡医1200多人。今年3月,市“51111工程”培训班正式开始,安排培训乡村医生247名,传授理论知识,并安排2个月的临床进修;拟组织偃师市医院、中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等33人参加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防治指南”培训,逐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的医疗服务,使广大群众受益。偃师市有20家设病床的医疗单位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病人签约率达95%。今年1—3月份,偃师全市享受新农合补助人数32万人次,补助金额5405.22万元。
四、推行医保卡、社保卡一体化管理。方便群众就医,逐步实现医疗保险费用即报即销,使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