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慎重筛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址,积极争取立项审批入库,高标准规划设计,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已通过验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6个,新增耕地1087公顷,易地补充耕地828公顷,争取耕地开垦费3.7亿元,净收入2.5亿元,实现税收500多万元。
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审查关。把土地整理工作与基本农田标准化建设、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建立了项目的申请、论证、勘查的一整套项目审查关,并由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联合组成了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经领导组科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后予以上报。预计2013年,立项审批入库新增耕地 4088 公顷。
二是严把项目规划设计关。该县在规划设计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聘请有资质的规划、测量、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省、市财政、国土部门,经评审、审批立项后组织实施。
三是严把项目组织实施关。为保证工程质量,该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五制”的要求,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和合同制。对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在工程招投标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在施工中,严格按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要求监理单位现场办公;县财政、国土部门对施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并定期向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和质量情况。
四是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县国土局提交监理确认书面竣工报告,经县国土局自验和县农业、水利、交通、财政等部门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初验后,报请市国土局、财政局检查验收。对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严把项目资金管理关。该县严格按照《泌阳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专户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并根据项目实施及进展情况实行报账制,对项目资金单独立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结算制度结算资金,同时邀请县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